纺织品色牢度的评定方法
时间:2023-03-28
色牢度是纺织品的重要质量评价标准,那么,应该如何进行评定呢?本文结合相关的文件规范,进行了简单总结。
1. 一般条件
色牢度是根据试样的变色和贴衬织物的沾色分别评定的。试样和贴衬织物烘干后应进行冷却,评定前应恢复其正常含水率,除非另有规定。
评定沾色前应去除试样沾附于贴衬织物上的散纤维。
2. 变色牢度
试验中试样的变化可能是明度、彩度或色调的变化或这些变化的任何组合。
无论变化性质如何,以试后样和原样目测对比色差的大小为基础进行评级。依据 GB/T 250 的规定,对比色差是目测对照有代表性的5对或9对颜色小卡片(或布片),级别范围均从表示无色差的5级到表示较大色差的1级。采用九档灰色样卡时,试样的色牢度级数是原样与试后样的色差所对应的灰色样卡上的数字;采用五档灰色样卡时,如果色差更接近于两级之间,则应评为相应的半级。不允许有小于半级的评定。只有当试后样和原样之间无色差时,才能评为五级。
在评定耐光色牢度试验结果时,将曝晒过的试样与同时曝晒的8个蓝色羊毛标准织物进行对比。另外,试验过程中,用评定变色用灰卡来确定褪色应达到的程度(见 GB/T 8426、GB/T 8427、GB/T 8429、GB/T 8430、GB/T 8431、GB/T 14576和 GB/T16991)。
在某些试验中,试样除变色外,其外表(例如绒头排列、结构、光泽等)也会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梳或刷等方法尽可能将试样表面恢复至原状。如果不能恢复至原状,试验报告中最终结果不但应给出变色级数,还应注明外观的整体变化。
对某些纺织品,单纯润湿织物和未经润湿过的织物相比,会有明显的色差,这并不属于颜色的真实变化,而应属于织物表面的改变或整理剂的泳移。在这种情况下,评级应与润湿后的原样比较,而不是未润湿的原样。润湿的方法是将原样水平放置,在其表面均匀喷洒蒸馏水,避免形成水滴,然后自然干燥。如果按此操作,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有争议时,依据 GB/T 32616 的规定进行仪器评定。
3. 关于沾色牢度
贴衬织物的沾色程度,不论是从处理浴中吸收染料或从试样上直接转移的颜色,均以目测检验贴衬织物与试样接触的一面进行评定。处理浴的颜色不需考虑,除非另有规定。
GB/T 251规定的五档或九档评定沾色的方法与14.2中描述的评定变色的方法相似。试验中的每种贴衬织物都要评定沾色,缝纫处可以忽略。如果贴衬织物在没有试样的试验中发生任何目测到的变化,则应取上述处理的贴衬织物,作为评定沾色的参比样。
有争议时,依据 GB/T 32598 的规定进行仪器评定。
4. 前处理与后处理的影响
众所周知,用给定染料染色所得的色牢度取决于染料用量、被染物,及染色前、染色过程中及染色后对纺织品所施加的各种处理。所以色牢度不是染料本身的属性,而仅仅是一种染色物的性质。
5. 色牢度简易检查法
通过比较参照染色样检查染色材料色牢度的简易方法,对大批量货品的接收方非常有用。根据本方法可确定货品是否与已确认样相当。
在不需要评定色牢度确切等级的情况下,将受检材料与参照样进行对比即可。当仅需确定试样对某种作用因素的色牢度是否大于、等于或小于参照样的色牢度时,可使用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