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照明委员会CIE1976色差计算公式

1976年,CIE推荐了新的颜色空间及其有关色差公式,即CIE1976LAB(或L*a*b*)系统,现在已成为世界各国正式采纳、作为国际通用的测色标准。本文对其进行了简单介绍。


CIE1976


CIE色差计算公式其实就是上面根据Lab颜色空间进行的。不过随着应用环境的不断变化,CIE色差公式也再不断地改进。其发展历程从最开始的CIE1931RGB系统到CIE1931XYZ系统,再到CIE1960UCS系统,再到CIE1976LAB系统,一直都在向"均匀化"方向发展。CIE1976L*a*b*空间由CIEXYZ系统通过数学方法转换得到,转换公式为:

 

转换关系


其中X、Y、Z是物体的三刺激值;X0、Y0、Z0为CIE标准照明体的三刺激值;L*表示心理明度;a*、b*为心理色度。

色差是指用数值的方法表示两种颜色给人色彩感觉上的差别。若两个色样样品都按L*、a*、b*标定颜色,则两者之间的总色差△E*ab以及各项单项色差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明度差:△L*=L*1-L*2

色度差:△a*=a*1-a*2△b*=b*1-b*2

总色差也就是上面介绍过的△E*。

色差△e标准:

范围色差(容差)

0-0.25△E非;常小或没有;理想匹配

0.25-0.5△E;微小;可接受的匹配

0.5-1.0△E;微小到中等;在一些应用中可接受

1.0-2.0△E:中等;在特定应用中可接受

2.0-4.0△E:有差距;在特定应用中可接受

4.0△E以上:非常大;在大部分应用中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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